一、樣板間可能只是招牌
有些裝飾公司雖是正規公司,但平日只有一支裝修隊伍,裝修高峰合同多時,原來的人馬應付不過來,為多攬活,他們就臨時借別的裝修隊或到馬路邊找人。這些施工人員沒有技術認定、專業證書或專業培訓等,到客戶家一裝修問題就出來了。有些裝飾公司為攬活,請技術工藝水平較高的人員將樣板間裝修得質量挺好,到客戶家裝修時換了一套人馬,實際裝修與樣板間相差甚遠。
二、錢數定死質量卻難達到
許多人是用貸款買的房,在裝修時就得精打細算,跟裝修公司定個死錢數,但裝修完麻煩就來了。
三、口頭增減承諾難兌現
裝飾公司前期口頭承諾多,訂合同時卻只寫大項,施工中出現的小項、細項,未在合同中以文字體現,施工過程中雙方產生異議,引發投訴。
四、 裝修書面文件不全
裝修中,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應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但有的裝飾公司的施工設計人員基礎工藝設計水平低,考慮不全面,粗制濫造,又不給消費者出設計和施工圖紙,發生糾紛后,消費者無圖可依。
五、 拆改結構責任不清
裝修過程中,有些消費者讓裝飾公司對房屋結構進行了拆改。裝飾公司將室內不能拆動的承重結構或不能私改的非承重結構進行了拆改,完工后出現質量問題裝飾公司不負責,造成投訴。
六、 合同材料價質標注不明
有些消費者與裝飾公司簽訂的是全包合同,而裝修材料很多,如木龍骨、大芯板、地板、瓷磚、油漆、小五金等等,但簽合同時往往對使用材料的品牌、等級、型號及價格等不詳細注明。裝修完消費者認為裝飾公司使用的材料達不到標準、工程質量差,發生糾紛。